現將《肥東縣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和養老智慧化建設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肥 東 縣 民 政 局 肥 東 縣 財 政 局
2019年6月28日
肥東縣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和養老智慧化建設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2019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號)、《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2019年實施31項民生工程的通知》(合政〔2019〕1號)精神,推進我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創新發展智慧養老,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聚焦養老服務發展不平衡不充分,不斷優化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供給,著力補齊城市居家養老和農村養老服務短板,大力推動養老機構提質增效和醫養結合深入發展,創新發展智慧養老,加快建設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老年人養老服務實際需求相匹配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
二、工作目標
(一)老年人補貼制度建立健全。高齡津貼和低收入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全面建立。其中,高齡津貼惠及所有80周歲以上老年人,低收入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覆蓋面不低于45%。
(二)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水平有效提升。城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率達到85%以上;縣級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鄉鎮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覆蓋率達到60%。
(三)農村養老服務短板逐步補齊。農村老年人聯系人登記、農村老年人贍養協議簽訂、農村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視走訪三項制度全面建立;鄉鎮養老服務指導中心覆蓋率達到60%,同步在鄉鎮轄區內,建設2-3個村級養老服務站。
(四)養老機構提質增效。全縣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比例達到27%以上,150張床位以上養老機構內設醫務室或護理站比例達到80%以上;全縣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制度覆蓋率達到80%以上;社會力量運營的養老機構床位占比達到40%。
(五)智慧養老創新發展。積極探索創建智慧養老機構試點工作。
三、實施內容
(一)健全老年人補貼制度
1、高齡津貼。為具有肥東縣戶籍,截至當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80-99周歲高齡津貼,為每人每年600元,所需資金由縣財政承擔,市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100周歲以上高齡津貼,每人每年3600元,所需資金由市財政全額承擔。
2、養老服務補貼。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縣城關鎮城市社區60周歲以上特困供養對象(不含集中供養)、9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60周歲以上重度殘疾老人、70周歲以上的低保老人和60周歲以上重點優撫對象,每人每月可享受政府購買的價值200元居家養老服務,所需資金由市、縣財政按1:3比例分擔。縣城關鎮農村社區60周歲以上特困供養對象(不含集中供養)、9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60歲以上重度殘疾老人、70周歲以上的低保老人和70周歲以上重點優撫對象,每人每月可享受政府購買的價值100元居家養老服務,所需資金由市、縣財政按1:1比例分擔。
縣城關鎮以外地區70周歲以上的低保、建檔立卡貧困老年人,每人每月給予50元養老服務補貼,采取惠農“一卡通”方式支付,所需資金由縣財政承擔。
(二)優化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供給
1、補助范圍。符合《安徽省城鄉養老服務三級中心建設規范(試行)》的縣級養老指導中心、街道養老服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
2、補助方式。一次性建設補貼。縣民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城市社區養老服務三級中心建設情況第三方評估。符合條件的縣級養老指導中心、街道養老服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給予20萬元一次性建設補貼,所需資金由市、縣財政按1:1比例分擔。城市社區養老服務三級中心建設情況第三方評估所需資金由縣財政承擔。
日常運營補貼。縣民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城市社區養老服務三級中心運營情況第三方評估。運營正常的縣級養老指導中心、街道養老服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每年給予2萬元運營補貼,所需資金由市、縣財政按1:1比例分擔。城市社區養老服務三級中心運營情況第三方評估所需資金由縣財政承擔。
政府購買服務補助。縣政府依托城市社區養老服務三級中心向社會組織、企業購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給予政府購買服務補助。補助標準由縣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確定。
(三)發展農村養老服務
1、補助范圍。承接農村老年人聯系人登記、農村老年人贍養協議簽訂、農村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視走訪三項工作的為老服務主體。符合《安徽省城鄉養老服務三級中心建設規范(試行)》的鄉鎮養老服務指導中心、村級養老服務站。
2、補助方式。
一次性建設補貼。縣民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鄉鎮養老服務指導中心、村級養老服務站建設情況第三方評估。符合條件的鄉鎮養老服務指導中心、村級養老服務站,給予20萬元一次性建設補貼,所需資金由市、縣財政按1:1比例分擔。
日常運營補貼。縣民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鄉鎮養老服務指導中心、村級養老服務站運營情況第三方評估。運營正常的每年給予2萬元運營補貼,所需資金由市、縣財政按1:1比例分擔。鄉鎮養老服務指導中心、村級養老服務站運營情況第三方評估所需資金由縣財政承擔。
政府購買服務補助。縣政府向社會組織、企業購買農村老年人聯系人登記、農村老年人贍養協議簽訂、農村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視走訪三項工作的,給予政府購買服務補助。補助標準由縣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確定。
縣政府依托鄉鎮養老服務指導中心、村級養老服務站向社會組織、企業購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給予政府購買服務補助。補助標準由縣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確定。
(四)推動養老機構提質增效。
1、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運營公辦養老機構。
補助范圍。由企事業單位、集體組織、社會組織、慈善機構及個人等社會力量,以獨資、合資、合作等形式興辦(含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及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機構),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在民政部門進行備案登記的各類養老機構。
補助方式。一次性建設補貼。對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養老機構,按照實際新增床位數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一次性建設補助不包括公辦養老機構、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機構、老年醫療機構、老年住宅、老年社區等)。床位數300張以下的新建社會辦養老機構,正常運營1年后,按每張床位2000元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床位數300張及以上的新建社會辦養老機構,正常運營1年后,按每張床位5000元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社會辦養老機構新增床位參照執行。所需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
日常運營補貼。社會辦養老機構(不包括公辦養老機構、老年醫療機構、老年住宅、老年社區等)正常運營第2年起,由市民政部門組織實施第三方評估,按實際入住自理型老年人數給予每張床位每年2400元運營補貼,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務的,給予每張床位每年3600-7200元運營補貼,所需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
貸款貼息補助。社會辦養老機構從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用于養老機構建設的,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的30%給予貸款貼息補助。
購買服務補貼。依托社會辦養老機構為特困供養人員、城鄉低收入老人購買養老服務的,給予購買服務補貼。補助標準由縣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確定。
2、推進醫養結合。
補助范圍。醫療機構舉辦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養老機構,享受本辦法規定的扶持政策。既符合《老年養護院建設標準(建標144-2010)》,又符合《護理院基本標準(2011版)》、《安寧療護中心基本標準和管理規范(2017版,試行)》,且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護理院、安寧療護中心,可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依法在民政部門備案登記后,享受本辦法規定的扶持政策。
補助方式。一次性建設補貼、日常運營補貼、貸款貼息、政府購買服務補貼,參照執行本辦法規定的扶持政策。
鼓勵有條件的社會辦養老機構發展醫養結合,對社會辦養老機構內設醫務室、護理站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的,給予一定補助。補助標準由縣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確定。
3、實施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制度。
補助范圍。購買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的各類養老機構。
補助方式。保費、賠付標準按照省招標結果執行。 $('#tousu').on('click', function(){ layer.open({ type: 1, title :'投訴舉報', area: ['600px', '300px'], shadeClose: true, //點擊遮罩關閉 content: $('#tousutip') }); });